展演損失可申請,文化部藝文事業營運損失補助線上申請至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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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近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升級警戒標準,文化部14日公布藝文事業營運損失補助專案,並於17日公告線上申請系統正式啟用,「藝文團隊或個人工作室」在511日至68日間,所舉辦的「展演」及「映演」活動,因受防疫措施影響的損失,都可以進行補助申請。

文化部表示,指揮中心於1115日陸續宣布提升疫情警戒標準及因應事項,文化部長李永得除立即召開「防疫及補助措施研商會議」,當日即公布各文化場館提升防疫措施。為減輕防疫措施升級的衝擊,亦同步宣告將啟動「營運損失補助專案」。

文化部表示,只要是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非法人團體或是負責人具我國國籍的商號(個人工作室),於110511日起至68日所辦理的「展演」、「映演」活動,包括電影、音樂、戲劇戲曲等,因受防疫措施升級而取消、延期或縮減席次,造成的營運成本及票房損失,都可申請,補助最高額度以250萬元為上限,但申請者遇有重大特殊或緊急情況,經審查小組及文化部審認者,不在此限。

文化部特別提醒申請者,申請時應充分考量並納入「協力團隊或個人」,詳列申請補助項目,落實照顧各環節工作者。文化部指出,申請雖可採線上、郵寄或親送等3種方式。但為防疫考量,且審查將採「先到先審」方式,文化部鼓勵優先採用線上申請方式,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6172359分止。

文化部強調,此次營運損失補助為專案補助,非「紓困3.0」,文化部後續將配合政府整體防疫紓困及振興政策,爭取紓困預算,並充分參酌去(109)年2次藝文紓困經驗,全面性照顧「各領域、各類型」藝文工作者度過疫情難關。

線上申辦:https://grants.moc.gov.tw/online

文字整理:Nana/樂手巢編輯部

資料來源: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