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具時代特色的電吉他和原聲吉他製造商Gibson於5月1日宣布,根據美國《破產法》第11章提出破產申請,展開重整、重組工作,未來將重新專注於樂器業務,放棄影音與家庭娛樂事業,企圖從債台高築中殺出一條生路。
《美國破產法》第11章是在法庭的保護下,在滿足債權人債權要求前,給予公司時間重組其業務或資本結構。與傳統意義上的破產或清算(第7章)不同,進入第11章破產保護程序的公司業務照常進行,目標是透過此程序產生一個有持續發展力、財務運營更健康的企業。(來源)
▲Gibson於5月1日宣布根據美國《破產法》第11章提出破產申請。
Gibson執行長Henry Juszkiewicz表示:「過去12個月來,我們透過業務重組取得重大進展,我們銷售非核心品牌,增加利潤,並減少了營運資金需求。」話語中的「非核心品牌」包括Gibson 在2014年以1.35億美元收購跨國科技公司飛利浦(Philips)企業旗下的影音和家庭娛樂事業,當時立意擴大Gibson在音樂愛好者間的影響力,然而這個目標迫於現實考量將暫緩計畫。
根據管理諮詢公司提交的一份法庭文件,Gibson的電子業務陷入惡性循環,缺乏購買庫存和推動銷售的流動性。由於與股東和債券持有者達成協議,在重新定位和進行破產程序期間,Gibson將持續經營。Gibson過去3年來的年收入下降將近5億美元,它有1億美元~5億美元的債務,債主至少有26家公司及供應商。過去幾年來,玫瑰木的進口法規阻礙業務發展,讓吉他整體銷售驟降,吉他公司Fender也出現債務危機,居領導地位的樂器零售商Guitar Center也危在旦夕。
本則新聞或許讓擔心「搖滾已死」的樂手、樂迷感到雪上加霜,不過,Gibson擁有的諸多居家品牌如Epiphone、Kramer、Steinberger、Dobro、Baldwin等,過去與未來都將繼續生產樂器產品,新政策重新關注樂器業務,也代表會更深入開發、探索吸引音樂愛好者的新方法。
Gibson執行長Henry Juszkiewicz表示:「Gibson的名字是品質的代名詞,今日的舉動將使後代能夠感受到我們員工在每個Gibson產品中注入的心血,體驗無與倫比的聲音、設計與工藝。」
文字整理:Lala/樂手巢編輯部
資料來源:prnewswire、RollingStone、Alt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