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搖滾樂團 Lynyrd Skynyrd(林納·史金納)1977年發生飛機失事慘案,1988年樂團簽下「血誓」,永久禁止生還團員剝削樂團之名。這起禁令最近面臨挑戰,因前鼓手計畫翻拍電影而起風波,位於曼哈頓的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於週三裁定,團員不能阻止電影《Street Survivors: The True Story of the Lynyrd Skynyrd Plane Crash》發行,這部電影與 Lynyrd Skynyrd 1977年專輯同名,部分劇情根據前團員 Artimus Pyle 的回憶,1975~1991年間他在樂團擔任鼓手,也是墜機事件的生還者之一。
▲美國南方搖滾樂團 Lynyrd Skynyrd,代表作如〈Sweet Home Alabama〉、〈Free Bird〉等,在聲勢如日中天的1977年發生墜機慘案,樂團生涯一度中斷,倖存的團員在1987年重組,2006年進駐搖滾名人堂,2018年宣布告別巡迴。
1977年 Lynyrd Skynyrd 在密西西比州發生墜機,造成包括當時主唱 Ronnie Van Zant、吉他手 Steve Gaines、合音歌手 Cassie Gaines 與機組人員等5人死亡、20人生還。主唱 Johnny Roy Van Zant(罹難的原主唱之弟)、創團吉他手 Gary Rossington 於2017年6月控告前鼓手 Artimus Pyle 與唱片公司 Cleopatra Records 發行樂團傳記片。原審法院法官在兩個月後裁定該案違反1988年「血誓」(blood oath),內容為團員同意不在墜機事件後剝削樂團名字「Lynyrd Skynyrd」。美國地方法院法官 Robert Sweet 當時宣判,這部電影會給團名與已故團員之遺產帶來「不可挽回的傷害」。
在協議中,Artimus Pyle 被允許講述自己的生活故事,但不允許使用樂團的名字或在墜機事件中罹難的人的權利。但上訴法院最新判決,Cleopatra 唱片公司現在可以自由發行這部用120萬美元成本拍攝的電影。法院表示,雖然該法令禁止 Artimus Pyle 製作一部關於 Lynyrd Skynyrd 歷史的電影,但沒有禁止他描述關於自己與樂團的經驗,因為他也是經歷墜機案的當事人,自然也可以探討他生命中的大事件——飛機失事。Cleopatra 唱片公司的委託律師 Evan Mandel 形容這起判決是製片人、藝術家、記者、讀者、觀眾、創意市場的勝利。
文字整理:Lala/樂手巢編輯部
資料來源:Rollingstone、reuters、ultimateclassicrock、nytimes